6月16日上午,由思南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黎某某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在铜仁市万山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简洁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2017年2月,被告人黎某某入住思南县某酒店后,容留胡某某等四人在自己所住房间内吸食毒品,并因吸食毒品被思南县公安局处行政拘留十日。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法庭审理过程中,简洁检察长宣读了起诉书,并根据该案各证据之间的证明目分类式、归纳性的进行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简洁检察长从本案的犯罪构成、法律适用、量刑建议等发表公诉意见,考虑到被告人是初犯、偶犯,且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建议法院对其从轻处罚。法院当庭判决被告人黎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黎某某当庭认罪,并服从判决。
全面推开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以来,思南县检察院严格要求所有员额制检察官特别是入额的院领导必须亲自深入一线办案,带头落实好司法责任制。简洁检察长这次以实际行动到一线办案,回归公诉人角色出庭支持公诉,不仅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也为全院入额检察官规范办案树立了良好示范。